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关于2016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2016-01-24 15:56: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会2016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面试确认我会2016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首批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于2016年

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会2016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我会2016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首批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于2016年1月2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kaolu2016@cpaffc.org.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确认参加全国友协×××职位面试,邮件正文: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或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的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于1月21日前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传真至我会人事工作部。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一)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月2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寄至我会人事工作部(信封注明“全国友协2016年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准确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应连续,注明各学习阶段为全日制或在职学习、取得的学历和学位,并粘贴照片。

2.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本人具有的各种外语专业考试证书复印件。

5.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外事实习经历证明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参加大型国际会议(外交领域)交传、同传经历证明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复印件。

7.社会在职人员提供:

(1)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样本见附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离职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会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失(待)业人员提供失(待)业证明复印件(样本见附件),由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面试确认并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进行递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其他事项

(一)专业考试及面试拟于2月下旬举行。专业考试主要考查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安排拟于2月上旬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全国友协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二)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之我会。

电话:010-65257576

传真:010-85112875

电子邮件:kaolu2016@cpaffc.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一号全国友协人事工作部,邮编100740

 

附件:对外友好协会同意报考证明样本.rar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事工作部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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