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林业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一)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为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审核、发放和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林木种子进出口事项和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林木种苗生产计划及调剂、储备工作,加强对林木种苗质量的检查与监督;承担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和推广应用及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世界银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的还贷管理工作。
(二)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为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管理全省森林资源档案,提供森林资源统计数据;拟订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标准,组织研制和维护全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网络办证管理系统;协助检查考核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查处乱砍滥伐林木案件。
(三)广东省航空护林站(与广东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合署)为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接受委托承担森林消防航空任务;协助承担我省森林消防航空飞行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拟定森林航空灭火方案;参与我省森林消防航线规划;承担省林业厅授权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林火远程监控、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系统和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处理实时接收的卫星云图和森林火情信息传递;协助承担森林防火应急物资采购、保管、维护和发放工作。
(四)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为我厅所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全日制林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培养林业中等职业技术人才;组织开展林业系统成人学历教育;承担林业技术工人的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五)广东粤北华南虎、平远龙文-黄田、清新白湾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人员,不含201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
(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报考在广州市单位的需符合广州户籍入户条件,非广东户籍人员需符合广东户籍入户条件。
(七)年龄和工作年限均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截止日期。
以电子邮箱的方式接受报名,请应聘者于2012年12月3日前在本公告上下载《广东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好发至省林业厅人事处公共邮箱,邮箱地址:gdlyrs@163.com。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
2.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件报名,请不要自行前来或寄信给省林业厅人事处。
(三)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和办法。通过报名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省林业厅人事处于2012年12月5日前将准考证发回报名者,请自行打印出来并贴上大一寸本人近期彩照。
(四)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岗位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省林业厅门户网站(http://www.gdf.gov.cn)进行查询。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包括政治时事、林业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文字表达水平(一份试卷)。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7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省林业厅八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初步人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被正式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参加面试。如果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省林业厅人事处安排面试初步人选于2012年12月17日上午到省林业厅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请接到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起点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等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省林业厅人事处工作人员审核,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时设定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及时间。
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上午。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 gdrst.gov.cn)和广东省林业厅门户网站(http:// www.gdf.gov.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广东省林业厅人事处 ;咨询电话:020-81931022
监督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1963816
附件:1.《广东省林业厅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