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接待办车队公开招考驾驶员公告
深圳市接待办车队是深圳市接待办公室的直属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我办决定面向驻深部队退役人员和深圳市户籍的部队退役人员公开招考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3名驾驶员(工勤类雇员),详见《深圳市接待办车队公开招考驾驶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男性,3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驻深部队退役人员(含2013年退役人员)和深圳市户籍部队退役人员(含2013年退役人员),兵龄3年以上,共产党员,持有驾驶证A照或B照,从事驾驶工作3年以上。
特别说明如下: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的人员可报考该岗位,须参加资格初审、面试等,无须参加笔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3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笔试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3 月5日10:00至2013年3月8日17:00;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4日16:00后。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1 日9:30-17:30,地点:深圳市接待办公室405房(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15号迎宾馆院内深圳市接待办公室大楼,电话82176825、82222722-3405)。
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打印)、个人简历(附件2,应事先填好)、士兵证或退役证、单位开具的共产党员证明信、深圳市户籍的证明资料(深户人员提供)、学历证明、驾驶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它材料提交原件。
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的考生,须提供除报名表以外的上述所需材料和《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经审查合格的,可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审查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须报考者本人到场。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3.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
四、笔试
由深圳市接待办公室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组织。考试科目参照《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B类,主要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我市有关雇员管理的规定。测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9:30-11:00。考生凭准考证和士兵证或退役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3月20日16:00 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不作为领取《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的依据。
五、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以下两类考生可领取《深圳市接待办车队公开招考驾驶员面试通知书》:一类是通过资格初审且笔试合格的考生;二类是通过资格初审且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的考生。领取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9:30-17:35,地点为深圳市接待办公室405房。
(二)面试
由深圳市接待办组织,测试内容由问答和驾驶操作两部分组成,考生凭本人《深圳市接待办车队公开招考驾驶员面试通知书》和士兵证或退役证参加。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深圳市接待办车队公开招考驾驶员面试通知书》。
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到及格线且面试成绩前3名的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查询。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经我办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我办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的考生,接待办将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接待办办公楼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雇用的,由接待办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应参加体检及资格复审、考核的考生因自动放弃或体检及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13年3月31日,如最高年龄35岁指1977年4月1日之后出生。
(三)驾驶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接待办公室负责解释
2.个人简历.doc
深圳市接待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