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招聘1名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2015-09-22 09:28:32   来源:海珠区公众信息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关于下发海珠区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海禁毒委[2015]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推动我街社区戒毒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一、应聘人员的

根据《关于下发海珠区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海禁毒委[2015]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推动我街社区戒毒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应不定时工作制。

(五)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9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海珠区江海街道综治办(石榴岗路470号102室,电话34045215)。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海珠区江海街公开招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五)考核。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按照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工资待遇5.5万元/年/人(含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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