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吸纳优秀领导干部人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拔新区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人选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5个)
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1名(正处级)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职员五级)
发展和财政局副局长(分管统计)1名(副处级)
公共事业局副局长(分管卫生)1名(副处级)
城市建设局副局长(分管建设)1名(副处级)
二、选拔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选拔条件的干部均可报名。(不含驻市单位)
三、选拔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职位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现任正处级职务,或现任副处级职务且任副处级2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11月30日);或薪级22级以上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警员职务);套转人员可按套转前职务参加选拔,可将其行政执法类或专业技术类职务任职时间与套转前职务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军转干部或内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干部首次提任的,按现职务的职级确定任职资格,任现职级不满规定年限的,可参照其在军队或内地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或备案任相应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考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位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现聘用深圳市事业单位五级管理岗位或聘用六级管理岗位2年以上;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聘满3年以上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聘满6年以上,目前仍在聘;或现任正处级职务或现任副处级职务且任副处级2年以上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时间计算至2012年11月30日)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6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报考发展和财政局副局长、公共事业局副局长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职位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现任副处级职务,或现任正科级职务且任正科级3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11月30日);或薪级18级以上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警员职务);套转人员可按套转前职务参加选拔,可将其行政执法类或专业技术类职务任职时间与套转前职务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军转干部或内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干部首次提任的,按现职务的职级确定任职资格,任现职级不满规定年限的,可参照其在军队或内地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或备案任相应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知识。其中:报考发展和财政局副局长职位需具有统计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知识,且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报考公共事业局副局长职位需具有医疗卫生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知识;报考城市建设局副局长职位需建设工程类专业毕业,且从事过政府工程管理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其他不能提任、重用的情形。
四、选拔程序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5人及以上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5人的,取消该职位本次选拔考试。
选拔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发布公告;2、报名和资格审查;3、笔试。笔试时间为12月中旬。职位笔试人数多于7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7的比例确定进入能力测试环节人选。职位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7人的,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选进入能力测试环节;4、能力测试。采取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与能力测试成绩相加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5、面试。采取个人述职和现场答题方式进行,设置备考环节。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得分×30%+能力测试得分×30%+面试得分×40%计算综合成绩;6、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职位差额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经考察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如该职位考察对象均不适宜担任报考职务的,经新区党工委同意,取消该职位的选拔;7、确定拟任人选。新区组织人事局原则上按职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差额拟任建议人选,由新区党工委会议差额票决确定拟任职人选。差额票决前,各职位拟任建议人选分别到场发言、回答问题;8、办理任职手续。
五、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接受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沿河路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A705A室,联系电话23338377,13809880809。
报名时请提交《龙华新区面向全市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附文本及彩色近照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现职级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还)。
六、管理和待遇
对选拔任用的干部一般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在新区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龙华新区面向全市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