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市直机关公务员的来源渠道,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关于梅州市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0号)、《梅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梅市办〔2012〕43号)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市直、各县(市、区)、镇(含街道,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华政开选调市直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广东华政教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机关和对象
选调机关为有编制余额和职位空缺的市直机关。
选调对象为市直、各县(市、区)、镇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2009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6、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 2012年11月26日。
选调对象不得参加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详见《2012年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3)。
2、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者视为放弃选调资格。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2012年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并提交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2版)》执行,且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选调机关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按归口管理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合格者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考试前2天(即2012年12月13日)到选调机关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比例低于5:1的,取消该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