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12年11月23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市国资委网站公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为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对“报考条件和资格”中第三点第3小点作出如下调整,其余维持不变: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经济类、财会类、金融类、工商管理类、统计类、法律类等专业,在市、区(县级市)办公厅(室)、 发改、经贸、科技、财政、审计、外经、统计、研究室、工商、交通、法制、金融等职能部门工作的公务员及属下参公依公事业单位,学历报考条件放宽至全日制大 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延至2012年12月31日止(若以邮件快递以邮戳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