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放射科医师:3名 从事放射、CT工作。
超声、心电图医师:2名 从事超声、心电图工作。
中医师:1名 从事中医治未病工作。
中药师:2名 从事药房配剂或临床药学工作。
信息宣传科办事员:1名 从事通讯员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放射科医师:医学影像专业,本科以上(全日制)学历,35周岁以下。
超声、心电图医师:医学影像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全日制)学历,35周岁以下。
中医师:中医学专业,硕士(全日制)学历,28周岁以下,要求从事中医治未病工作。
中药师:中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全日制)学历,30周岁以下。
信息宣传科办事员: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专业,本科(全日制)学历,28周岁以下。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 — 3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医院人事科,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号,联系电话:87797895,联系人:岑雪微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政务网、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
3、实际操作考试:考核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实操总分100分。
4、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实操成绩按3:2: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一般不少于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