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合格线
本次招考全部职位的笔试合格线统一划定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统一划定为60分,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统一划定为75分。笔试成绩及排名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资格初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初审范围。
各职位面试名额在《深圳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已列明。设招考名额为Y、面试名额为R,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招考名额及面试名额,按以下原则将考生分为A、B、C、D四类:
A类考生:指笔试合格且名次在面试名额(R)内的报考人员。此类报考人员全部为资格初审人选,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本人的资格初审材料,接受资格初审。
B类考生:当Y≤5时,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面试名额(R)值外、(2Y+R)值以内的考生;当Y>5时,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R值外、(Y+R)值以内的考生。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401D001-033)、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401E001-016)、法检机关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401K001-008)(以上三类职位统称警察类职位)的B类考生全部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本人的资格初审材料,接受资格初审;报考其他职位的B类考生具有资格初审递补资格,在考生本人所报考职位存在递补名额时,考生须根据递补公告(初定于4月5日10:00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发布)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本人资格初审材料,根据笔试排名顺序依次接受递补审查。
C类考生: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B类考生之后的考生。此类考生暂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但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需要递补时能够及时收到通知并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本人资格初审材料。无法通知或未能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本人资格初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D类考生: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报考警察类职位且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体能测评。其中,资格初审合格且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经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其他资格初审合格且在面试名额范围外的考生,在所在职位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时,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能测评,经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初定于2014年4月19日至20日进行。地点设在深圳市,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初定于2014年4月16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不需参加体能测评的职位的考生,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初审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资格初审将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段内按照要求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zhrss.gov.cn)及深圳市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上传个人资格初审材料图片(所需材料及要求见下文、材料上传操作指引见附件2),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警察类职位的A、B类考生和其他职位的A类考生上传材料及审查。此范围内的考生须于3月27日10:00至30日23:0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上传资格初审材料图片,截止时间到达后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统一组织人员对前述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初定于4月2日10:00前通过考生服务系统发布,请考生尽早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审查结果。
2.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审查未通过的警察类职位的A、B类考生和其他职位的A类考生补传材料及审查。第一阶段审查结果发布后,通过考生服务系统查询到审查结果不是“合格”的考生,须认真阅读审查结果中的审查未通过原因,并于4月2日10:00至4日8:0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补传资格初审材料图片,但仅能在审查未通过的栏目中补传材料,不能修改第一阶段审查时上传过的材料,截止时间到达后考生将不能补传任何材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定于4月4日对需补传材料的考生进行审查,审查分上、下午两场进行。需补传材料的考生必须按上述规定时间完成材料补传,如有需要,可根据审查场次及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携带有关审查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图片电子版到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楼多功能厅签到等候复审。逾期未到指定地点签到的,将根据考生已上传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审查结果。如考生本人无法前往的,亦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参加审查。
审查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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