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6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工作等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和招录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核的对象
根据《关于划定我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65号)精神,报考我市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报考我市其他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请各考生自行登录省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gdhrss.gov.cn)查询本人是否入围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因报考公安系统的人数较多,资格审核分为2个阶段,分别为:17日上午,审核职位代码为211001001至211001020的考生;17日下午,审核报考公安系统的其他考生。除公安系统外,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17日上午、下午均可到现场审核。
2、地点。东莞市委党校(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
(三)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1、《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登录省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驻港澳联络办)开具的证明材料。
5、报考具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职位,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能按时接受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递补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4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
(一)体能测评的对象
体能测评的对象为报考市公安系统职位和市法院系统、市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由于人数较多,体能测评分上午、下午两时段进行,具体职位体能测评时间见附件)。
2、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运动场(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板桥路段)。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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