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6号)和《关于划定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3号)等有关规定,报考惠州市区(含市直、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惠东县、博罗县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报考龙门县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惠州考区乡镇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现将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县级以上职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的范围
1、按照职位考录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参加惠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并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排名(报考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按1:5的比例排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请考生密切留意省的公告,如已更换了手机号码的考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预备替补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招考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请未进入报考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范围但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做好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备替补。替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15年4月26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审核地点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内),交通线路图及乘车方式附后。
(四)考生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
4、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5、计划生育证明;
6、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下同) 各一份;2013年、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提交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①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④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得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五)报考资格审核方法与步骤
1、经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职位的考生,发给《体能测评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审核人员要当面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该职位面试对象可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如考生对取消面试资格有异议的,可当场即时向市招考公务员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该领导小组的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3、取消面试资格及放弃面试人员的情况,招考单位应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其他事项
请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审核。如缺席的,视同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30日,请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前,带齐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到惠州市警官训练处(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3号)大门口集中,逾期不到的,视弃权处理;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5日—19日。
面试地点:汕尾市。具体面试地点及职位面试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zhou.gov.cn)、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网(http://zzb.huizhou.gov.cn)、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izhou.gov.cn)有关面试事项公告。
咨询电话:0752—2890801、2890835
附件: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