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河源考区)体检公告/体检人员名单
2015-05-22 10:09:40   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一、体检会议。凡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于5月25日下午15:3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到河源理工学校600座报告厅(河源市东环路),召开体检工作会议,明确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会议。凡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于5月25日下午15:3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到河源理工学校600座报告厅(河源市东环路),召开体检工作会议,明确体检相关事项。具体名单见《河源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报到。入围体检考生应于5月26日上午7:1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市体育馆集中(河源市沿江东路文化广场内,统一从北门进入)。抽签确定体检医院并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于当天抽签完后至8︰30期间到达指定体检医院体检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报到。凡没有参加体检会议、携带证件不齐、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三、体检纪律。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队通知考生交回抽签序号牌。考生凭序号牌领回代保管物品,并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五、体检复检。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发给《当日复检通知书》,当日内按规定安排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负责,复检医院由考生抽签确定。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发给《当场复检通知书》,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请各位考生务必带齐证件,准时参加体检工作会议及体检。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体检前饮食应以清淡为主,不喝酒,不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不吃海鲜、河鲜等高蛋白的食物,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正常体检结果。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和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10,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被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附件1-10.rar点击下载
    1. 河源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须知

3.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5.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6.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

7.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8. 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9. 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10. 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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