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总站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人员
参加我总站的面试人员名单已于1月初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安排、面试时间安排、入围面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我总站已与考生进行电话确认。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携带材料及乘车路线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7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审查当日上午11时前报到。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查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审、补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
(三)乘车路线(供参考):
火车站N5→B697线路:火车站步行至建设路站,乘N5路至竹子林站下,转B697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机场E10→M222线路:宝安国际机场站乘E10至世界之窗站下,转B697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银湖汽车站46路线路:银湖汽车北站乘46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福田汽车站B697线路:福田汽车站乘B697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1.2013年度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如职位要求),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
(1)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2)待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除上述材料外,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和考核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还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五)携带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生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2.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在人才中心存档的社会在职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单位。
3.考生诚信承诺书在附件或深圳边检总站网站中下载打印并签名,网址:www.szbj.gov.cn。
4.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5.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6.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7.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8.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0701265001、0701265002、0701265003、0701265004、0702265005职位限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非2013年毕业的考生不符合上述职位的条件,不能参加上述职位的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材料和乘车路线
(一)面试时间: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2月28日。面试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时30分前报到参加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时5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
(三)乘车路线(同前)
(四)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后领取)。
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考场。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资格审查在2月27日进行,面试在28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一)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体检暂定于3月1日上午进行,体能测评暂定于3月1日下午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
(二)体检和体能测评报到地点: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由工作人员引带至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
(三)入围体检、体能测评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六)体能测评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请考生务必在体检、体能当日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七)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均在深圳,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面试结束后在深圳等候通知,并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清楚了解《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如视力等个人身体条件或有重大病史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予录用。
五、入围考察人员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尽早熟悉乘车路线,按时到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报到。
(二)我总站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的要求开展2013年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为确保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我总站欢迎并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55-84498076。同时,关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均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我总站网站公告以及我总站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总站提醒各位考生谨防冒充我总站工作人员的现象,避免受骗上当。
七、联系电话
0755-84498360,84498347,84498067(仅限传真)。
附件:1.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3年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2.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3年人民警察招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场、体检体能测评报到地点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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