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团委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驻深机构除外)在职在编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需为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在编人员,在公务员队伍工作满一年;
(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在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福田政府在线、福田青少年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可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共青团福田区委员会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需经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2678414146@qq.com;(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3)本人起草或发表的综合性文稿、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报名的材料不再退回。
2、报名或邮寄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813室。邮政编码:518048。联系电话:82918495,王先生,郭小姐。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4日(星期一),以报名材料收达之日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时间与地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6人的,此次公开选调取消。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注重平时工作表现和德的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组织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福田区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