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云浮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2-06-18 13:31: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广东华政教育现就云浮市2012年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广东华政教育现就云浮市2012年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关于划定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精神,划定我市这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9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51分。笔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见附件1)。
  资格复审对象名额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       χ>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时间:2012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地点:资格复审由各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由市公、检、法、司政工人事部门统一审核,报考县(市、区)其他部门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具体地址见附件2。
  (四)所需材料。考生需提交的复审材料见附件3。
  (五)递补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对象。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复审要求。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证明材料不齐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2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附件4)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一)时间:2012年6月21日上午。
  (二)地点:云浮市邓发纪念中学(河滨西路113号)。
  (三)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相关热词搜索:2012广东云浮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广东

上一篇:2012广东揭阳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下一篇:2012年广东县级以上公务员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