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5-09 12:15: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关于划定我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的规定,我市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9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51分;报考公安法医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85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49.5分。笔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见附件1)。资格复审对象名额按照招考职位与拟录用人数3倍比例确定;本地工人农民选拔项目按职位招录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虑到本地工人农民选拔职位和体能测评存在一定的淘汰率,因此,审核单位可在考生自愿基础上适当扩大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人数,但不得超过面试人数的一倍。
  (二)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地点。资格复审由各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由市公、检、法、司政工人事部门统一审核,报考县(市、区)其他部门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考从优秀本地工人农民中选拔乡镇公务员职位的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审核。具体地址见附件2、3。
(四)所需材料。考生需提交的复审材料见附件4。
(五)递补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对象。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复审要求。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证明材料不齐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3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附件5)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一)时间:2013年5月14日、15日上午。
(二)地点:云浮市邓发纪念中学(河滨西路113号)。
(三)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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