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化州市华南师范大学特招高中教师公告
2015-03-10 11:01:20   来源: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化州市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特招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2015年现场特招30名高中教师。现予公告:  一、特招教师职

化州市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特招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2015年现场特招30名高中教师。现予公告:


  一、特招教师职位


  政治教师2名、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5名、数学教师4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4名、生物教师4名、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4名、美术教师1名(具体见附表)。


  二、特招教师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应届(含暂缓就业期内)本科以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现场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5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者先自行登录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化州市教育局网,下载《化州市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特招高中教师报名表》输入相关内容并打印(规格A4纸),并在报名时提交。报名时还需提交身份证、就业推荐书、成绩表(需要学校盖章)、获奖证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暂缓就业的,还要提交毕业证、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聘形式


  2015年3月19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待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成绩当场公布。请带备就业协议书。


  (三)确定聘用


  各职位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同一层次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四)自主选择学校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分应聘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应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补充协议书》。


  四、其他


  拟聘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经体检合格后即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公办教师待遇;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如申请调动,必须在安排任教的学校服务满五年以上。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228618(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化州市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特招高中教师职位表


  2、化州市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特招高中教师报名表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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