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
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选调范围
广州地区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穗单位、省直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1、中共党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文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4、男性,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广州市户籍。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选调的,不受理报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公告发布。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本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组织推荐或个人推荐相结合,《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直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以邮递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名,不安排现场报名。邮递地址:广州市法政路30号市委大院5号楼11楼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秘书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46;电子邮件:yjsmrc@gz.gov.cn。请在信封和电子邮件主题标明“报名材料”字样。
(3)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①《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
②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④本人独立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复印件3篇左右。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阶段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考生前来笔试和面试。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到点接受资格复查。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笔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题型为命题作文,字数3000字左右,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范围。笔试开考比例为1:3,低于1:3的,取消本次选调。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以及对选调岗位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等。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到广州市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考生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以及不能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等个人原因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和考察。
(七)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商调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可员、聂伟风
联系电话:83103212,8310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