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部专业考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确认
(一)入围考生名单(附件1)
柴林翊等752人入围我部专业考试和面试,其中蒙古语职位入围考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5:1的比例,国家公务员局已发布公告,对该职位进行调剂,考生可于1月11日8:00至13日18:00申请调剂,我部将另行公布调剂成功考生名单。
(二)考试确认方式
请入围考生于1月15日12:00前以邮件方式确认参加考试。
邮箱地址:caishuwan@mofcom.gov.cn
邮件标题及内容:XXX(姓名和手机号)确认参加商务部考试
(三)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入围考生,请于1月15日12:00前将本人签名确认的放弃考试资格书面说明(附件2)传真至我司干部一处。
(四)为便于联系,请入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二、资格复审
(一)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我部将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请入围考生于1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往我部接受资格复审(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 《报考商务部公务员推荐表》1份原件和4份复印件(附件3,请下载填写后将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 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英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
4.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 应届毕业的委培生和定向生须提交学校和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XXX同志非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一处,邮编:100731,信封背面(贴有快递单面)右上角注明考生姓名、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
邮寄方式:邮政特快专递EMS(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