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有变:行测占比60%
公告中注明,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60%和《申论》成绩占40%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而往年是“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因此,考生对于行测科目的复习要更加深入,争取在考场上能拿到的分数“绝不放过”。
二、部分职位在面试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今年公告中明确了面试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即:
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等5家单位招录的专业技术类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同时,也明确了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成绩计算方法,即:
根据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相应地,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1.截止时间计算
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本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
2.户籍
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的除外)。
职位条件有要求面向职位所在市户籍(生源)招考的,报考者须为职位所在地级市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的人员。
3.专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4.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201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若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不属年龄放宽之列。
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山区县的职位,无需要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报名相关
1.本次招考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性别、年龄、报考专业和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职位条件进行校核,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中公教育专家提醒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和招考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
2.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交考试费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交考试费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9︰00至3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3月24日16︰00至3月25日16︰00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6年4月18日9︰00后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