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测试
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的要求详见职位表。
b、试教(或说课)或面谈
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40分,试教(或说课)占60分。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2)不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的面试形式为试教(或说课)、面谈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公布。
(五)体检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