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动人口计生专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华洲街道流动人口计生专职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有广州市户口(不含从化、增城户籍);
2、身体健康,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懂得日常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4、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同等条件下,医学专业、有B超上岗证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至9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
2、报名地点:华洲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海珠区石榴岗华洲路88号三楼303室),联系电话:89888327。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华洲街道公开招聘流动人口计生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街道人事部门审核,凡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街道将发给准考证。
(二)面试
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
面试时间:2012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2:30;
面试地点:华洲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三、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和公积金,按照街道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附件:
华洲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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