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公开招考2名政府辅助工作人员
2015-07-07 09:25:11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招考职位及其所需的其他条件、薪酬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

招考职位及其所需的其他条件、薪酬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行政工作岗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本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6月1日。

(六)应届生可以报名,但需取得毕业证后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条件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考者直接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27号四楼办公一室进行现场报名(可以代报)。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背面签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二)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报考人员资格,由用人单位发放准考证,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考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用人单位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由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政审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我局将在http://nhfagai.gov.cn/cms/html/nhfgj/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本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联系人:聂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32429。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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