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13-02-17 11:40: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充实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充实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的需求,我局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面向社会招聘人员。为此,特制定本方案。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2011、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或具备《广东省居住证》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具体资格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广州市生源(不含从化市、增城市)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上述人员中的已婚应聘者,其配偶必须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四)应聘人员须符合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层级要求的基本任职条件[详见《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对考取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实行聘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穗人〔2003〕5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5号)和《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号文)]。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被聘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从(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关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不符合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层级要求基本任职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年龄计算以2013年6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通过番禺政府信息网(http://www.panyu.gd.cn/)、广州市番禺区人事信息网(http://renshi.panyu.gov.cn/)、番禺卫生信息网(http://wsj.panyu.gov.cn/)和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向社会公告(下同),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先网上预报名,后集中现场确认资格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上午9:00至2013年2月27日下午5:00。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pyrc.com.cn/info/jlb)进行网上预报名,初次登录需点击注册。
现场确认日期: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联系地址、现场确认地址:广州番禺人才市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四楼)(可乘坐3、6B、8、10、11、18、22路公车沙墟村口站下)
联系人:陈绵歆、周水洁
联系电话:84692605,84692600
4.现场确认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广州市生源提供原户籍派出所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1、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研究生可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供参考。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二张(要求同报名表照片一致)。报名时缴纳50元报名和考务费。
(2)《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网上填写资料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在一张A4纸内打印完整的报名表,不允许分页打印)。
(3)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聘人员报名考试手续并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4)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确认,不接受委托;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者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填写《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3月8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安排在2013年3月9日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考同一套试题,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不提供参考资料。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在开考后30分钟前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面试
(1)各专业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同一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网上公布。
(3)面试时间在笔试以后,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4)面试方法
由用人单位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应聘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聘体检工作。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办法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考察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经审核,拟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获聘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和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精神执行。
(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人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考试招聘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公开招聘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调查并研究解决。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番禺人才市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四楼)(可乘坐3、6B、8、10、11、18、22路公车沙墟村口站下)
联系人:陈绵歆、周水洁
联系电话:84692605,84692600
投诉电话:84612231监督电话:84640390
附件: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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