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合同制职员16名,主要派遣到横琴新区、香洲区、高新区所辖镇街统计机构从事统计工作。
(二)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辅助类四级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政府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三)资格条件:
1、热爱统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统计或经济类专业;
3、珠海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19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持下列报名材料到市府3号楼312室报名。报名材料包括:《珠海市统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等复印件(提供原件备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期本人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资格审查:审核报名材料,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于2013年3月21日20:00前在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市统计信息网(www.stats-zh.gov.cn)上公布,考生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集中评卷。主要考核经济基础知识、电脑基本操作、写作能力。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入围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网、市统计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加权计算)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于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网、市统计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3、递补: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网、市统计信息网上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招聘结果报市职员管理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2、工作派遣:被聘用者由市统计局根据各区所辖镇(街)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派遣到相应的镇(街)统计机构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考比例问题:每个职位至少保证1:3的竞争比例,当报考人数少于48人时,只按照实际报考人数三分之一的职位进行招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0266。
珠海市统计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