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公开选拔部分公办学校副校长公告
2013-03-26 20:07: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坪山高级中学副校长等5个职位人选进行公开选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坪山高级中学副校长等5个职位人选进行公开选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部分公办学校副校长5个(详见附件1)

  二、公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符合条件的坪山新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事业心强、责任心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工作中有成绩;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②属于坪山新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④职称要求详见职位表;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⑥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12月31日 (最高年龄要求45周岁的,指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⑦身体健康。

  2、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名申请: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或科研项目的主要技术和管理的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暂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拔程序和步骤

  (一)公布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发布公告,明确有关要求和办法。各相关单位同时在本单位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职位、拟任职位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二)接受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须在公开报名时间内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333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425公共事业局人事科。联系人:冯先生,电话:84622637;

  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0日至4月11日(上班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坪山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副校长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市外人员凭当地文凭验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的国外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者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职称证书以及任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

  (3)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以上材料如果是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能用电子版制作的,均要用电子版本制作(附电子稿)。

  (三)资格审查

  1、新区组织人事局会同新区公共事业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定。

  2、经资格审查后,每个公选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时,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如果低于3:1的,相应取消该公选职位。

  3、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给予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上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推荐职位的适应程度,分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讨论两个阶段进行。

  1.结构化面试,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面试考官7-9人,由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专家、新区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等组成。计算面试成绩采取去掉测评要素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办法。

  2.无领导小组讨论,讨论题目委托专业机构命制。考官、计分形式与结构化面试相同。

  面试结束后,按照结构化面试、无领导讨论6∶4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个公选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总成绩相同的,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由新区组织人事局、新区公共事业局组成考察组。考察包括民主测评、组织谈话、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报领导审定。

  (六)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按领导管理权限,分别报新区组织人事局或新区公共事业局研究决定拟任命人选,并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拟任人选需要实行任职前公示和试用期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一)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2、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4、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生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

  5、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面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

  对违反以上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责任,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二)新区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公开选拔工作。新区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接受群众监督。面试的相关成绩均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psxq.gov.cn/)公布。

  附件下载:

  1、坪山新区公开选拔部分公办学校副校长职位表.doc

  2、坪山新区公开选拔副校长报名表.doc

  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3月26日

广东华政官网:http://gd.hzgwyw.com/
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尚德大厦A座1318(华师后门)
报名电话:020-85279017、18922217897(24小时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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