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方案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3年毕业生及2011年、2012年已毕业但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含本科,下同)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2)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周岁(即1982年4月13日之后出生),博士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77年4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规定需回原籍服务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13年4月12日 10:00至2013年4月17日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日16:00至5月4日。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划定。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科目为信息安全及相关知识,笔试内容为信息安全方面的有关知识,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5月4日(周六)9:30-11:30。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笔试完5个工作日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 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指定的资格初审时间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3年4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 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 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 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 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取总成绩第1名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第1名有并 列情形的,取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总成绩第1名其总成绩也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 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 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 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 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 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2.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szjmxxw.gov.cn/;
3.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 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公开招考职员岗位表(面向应届毕业生);
3.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咨询电话:0755-82101536
2013年4月3日
广东华政官网:http://gd.hzgwyw.com/
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尚德大厦A座1318(华师后门)
报名电话:020-85279017、18922217897(24小时专线)
华政使命:以教育改变未来!!
2012广东华政教育公务员备考群 >>>>>>QQ群2326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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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各市公务员考试招考人事网站汇总
广东省人事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
广东组织广州 http://www.gdzz.cn/javaoa/home/index.jsp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
广州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exam.com.cn/
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pi07/index.html
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jmkszx.com/
韶关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g.gdkszx.com.cn/
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http://www.zjrskspx.net/
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fskszx.com.cn/
深圳市考试院http://www.testcenter.gov.cn/index.aspx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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