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公开招聘社区辅警公告
2013-04-16 09:34: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警务工作人员(辅警),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海珠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警务工作人员(辅警),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海珠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合同制社区辅警100人。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7349199549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或同等学历)文化程度。  

(五)有志于社会治安工作,具有独立在社区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能适应夜间执勤工作的需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社区和治安工作经验、广州市海珠区常住户口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422(星期一)至423(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二楼(海珠区宝岗大道茶亭前5号之七,海珠区宝岗球场斜对面)。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海珠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社区辅警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

(3)本人身份证(非广州市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非广州市户籍的可提供复印件)、毕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我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名单和地点将于424(星期三)至425(星期四)在海珠人才网公布。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体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426(星期五),上午8:30—10:00

(2)笔试地点:以笔试及体能测试公告为准。

(3)笔试内容:法律、行政管理、文字处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治安管理基础知识。

(4)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于2013427(星期六)后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和海珠人才网上公布。公布截止时间为2013428(星期日),请考生留意有关信息发布情况。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于426笔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跑,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辅警岗位工作要求(具体安排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携带运动服和鞋帽)。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将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通过体能测试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由我局通知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我局通知并对 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 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和待遇

  1.考核合格并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海珠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待遇:月工资总额2100/人(不含单位缴交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其它费用)。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约需时2个月,期间相关通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84221618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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