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4-25 18:04: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广 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广东省委工作部门,正厅级。下设省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省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 来源为财
    广 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广东省委工作部门,正厅级。下设省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省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 来源为财政补助一类。主要任务:承担全省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省编办本级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应用,以及对市县机构编制部 门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指导、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承担省编办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承担省编办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全省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工作,审 核域名注册申请和信息变更,认定拟注册域名机构主体身份真实性,更新维护数据,代收相关费用。
  为加强机构编制服务工作,增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及域名工作力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规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电子政务中心招聘4人。详见《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  
  3. 身体健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其中学历均要求全日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时间。2013年4月28日至5月3日。
  (三)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附后)发送到省编办招聘工作邮箱(gdbb@gd.gov.cn)。
  2. 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邮寄到省编办综合处,邮件寄出的邮戳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时间。
  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均须得到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应聘1个岗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编办综合处
  联系电话:020-83133942
  邮政编码:510045
  邮箱地址:gdbb@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1908房
  (六)资格审核
  1. 初审。省编办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省编办门户网站上公布,并通知有关人员。
  2. 复审。 参加复审人员须持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省编办综合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资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获奖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与网上或邮寄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⑤个人简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 内容。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书。
  2. 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3. 成绩。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省编办门户网站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后),送省编办综合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 查分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二)面试
  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编办门户网站公布,并逐一通知面试人选。
  1.组织实施。由省编办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2.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各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省编办统一组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省编办负责。
  (二)考察。省编办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和省编办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编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告由省编办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省编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3133941。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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