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监管局2015年2月选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2015-02-10 10:22: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按照《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明府字〔2011〕12号)的规定,经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监管局选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人员和岗位数量本次选

按照《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明府字〔2011〕12号)的规定,经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监管局选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和岗位数量

本次选聘人员为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监管局专业技术雇用人员,选聘人数2名。其中危险化学品专家1名,安全管理专家或冶金、机械专家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本专业内具有较深造诣和权威性。

(三)具体专业选聘条件详见附表《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三、报名及招考办法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4.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材料。

(二)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进行考察、体检等,再办理聘任手续;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拔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13日,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寄:佛山市高明区安监局谢素玲收;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647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219281,0757-88219280(传真)。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按照本区政府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标准,由区财政统一解决。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监管局公开选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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