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2015-05-30 13:42:24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雇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9日)。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1、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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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录机关单位雇员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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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职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包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三水区农林渔业局(西南街道文锋中路9号)205室。联系电话:0757-87758062,联系人:丁先生。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填写《三水区农林渔业局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小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9日。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笔试时间另定。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技术知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完成。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是6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40%。

(二)面试:面试时间另定,考核应试者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60%。笔试完成后,根据报考每一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分别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侧》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将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并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农林渔业局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其他规定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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