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公安机关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阳山县户籍,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应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工资福利待遇
阳山县公安警务辅警人员属社会公益性岗位,社会化用工,规范化管理。由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统一招聘,辅警人员不录警、不授衔、不具备执法资格。辅警人员经招录后,开始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
(1)辅警人员的月工资1600元、购买社保(约481.6元/月)、购买城镇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辅警人员的服装、培训费、工资由财政承担。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止。
3、报名地址:阳山县公安局办公楼五楼505室,咨询电话:0763-7802661。
4、提交资料:须由本人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报名。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诚信报考。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体能测试。
1000米长跑,俯卧撑(按民警警体达标测试标准执行)。
笔试、体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注时间为准,报名后于7月27日、28日到县公安局5楼505室领取准考证。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
七、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办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招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802661。
阳山县公安局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