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海珠区琶洲街道招聘公告
2015-07-09 12:52:22   来源:海珠区公众信息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海珠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招聘街道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方案的通知》海民〔2015〕43号要求,为加强我街社区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

根据海珠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招聘街道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方案的通知》海民〔2015〕43号要求,为加强我街社区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街道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一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熟悉办公电脑操作;


  (四)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3、报名地点:琶洲街道办事党政办(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五楼502   电话:84178690)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就业推荐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评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街道组织实施,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4、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政审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过政审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在街道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七、待遇和管理


  招聘的人员由街道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5.4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街道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我街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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