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民主促进会佛山市委员会招考雇员公告
2015-08-01 11:46: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中国民主促进会佛山市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招考人数  办公室文秘辅助服务雇员1名。  二、招考条件  1、为人善良、诚实、勤恳

因工作需要, 中国民主促进会佛山市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招考人数


  办公室文秘辅助服务雇员1名。


  二、招考条件


  1、为人善良、诚实、勤恳,关心时事,思维敏捷,做事细致;


  2、有较强的公文和调研文章撰写能力、组织能力、合作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文科类专业,懂会计专业优先,须具有工作经验;


  4、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佛山市户籍,非中共党员人士。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14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30~5:00;地点:中国民主促进会佛山市委员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8号民主大院民主大楼8楼);联系电话:83353950。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1张和本人撰写的文章(报刊杂志发表的或未发表的)。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统一安排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按照招考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6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雇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30号和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薪酬标准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附:中国民主促进会佛山市委员会招考雇员报名登记表


  中国民主促进会佛山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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