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广东省鹤山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招聘5名协税员
2015-08-05 10:55:09   来源:江门市鹤山市国家税务局   评论:0 点击: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职位人数学历专业其他要求

鹤山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含基层分局)协税员5大专及以上经济类、管理类、计算机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亲和力,计算机操作熟练,普通话、粤语流利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地点:鹤山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六楼人事教育股。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8号

4.报名资料:

①《鹤山市国家税务局招聘协税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务礼仪常识。

时间:2015年8月18日(周二)上午9:00-11:00时

笔试成绩确定后,按照成绩排名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依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工作协议,派遣到我局相应岗位上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资待遇

协税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考核奖、服务年金组成,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专学历月薪2400元左右、本科学历2500元左右(含社保)。工作时间按照行政机关正常上班时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0-8878880、0750-8878356。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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