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办、派驻东流村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共分为2类职位2人)
(一)职位一:宣传办工作人员1名;
(二)职位二:派驻东流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品行端正,有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能够完成雇用岗位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
(二)广州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5年7月30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应聘的人员一般须有相应的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能熟炼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四)应聘职位二的人员原则上优先考虑本村居民,如本村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所招职数达不到3:1以上的有效竞争,则在本镇范围内选取。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本公告时间从2015年8月3日- 8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大岗镇政府组织宣传办公室(209室)。
4、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大岗镇招聘宣传办、派驻东流村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历鉴定)、及个人简历、(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
(3)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
(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A4规格)。
四、面试及聘用原则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业务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按面试分数高低顺序录取,但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的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一)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以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
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业务水平差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公示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予以录用。
七、薪酬待遇
职位一的录用人员为大岗镇编外合同制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按照《南沙区大岗镇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标准执行,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位二的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有关标准执行,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20-84936513。本次招聘由大岗镇组织宣传办负责解释。
附件:《大岗镇招聘宣传办、派驻东流村工作人员报名表》
大岗镇组织宣传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