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政务中心工作人员队伍,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荔湾区茶滘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茶滘街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广州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三)有良好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使用普通话、粤语;
(四)具有街道基层工作经验,文字写作能力强者优先考虑。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三、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年薪约5万(含五险一金、节假日补贴等费用)。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起至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2、报名地点:荔湾区茶滘街党政办(广州市芳村茶滘路茶香街1号404室);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81598007。
3、注意事项:
⑴报名人员应填写《荔湾区茶滘街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失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以及小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⑵公招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茶滘街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文字表达能力、电脑操作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街道统一组织拟定人选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体检合格者,街道为其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五、其他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