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9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阜沙镇机关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1日出生;45周岁以下,1969年8月21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至8月28日、8月31日至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港东路1号(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交通路线:205路车、512路车乘坐到阜沙镇政府站。联系电话:0760-23401476,联系人:卢小姐、梁小姐。
2、投诉电话:0760-23408999(中山市阜沙镇纪委)。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阜沙镇招录机关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3张。
6、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雇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9月7日上班时间到报名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阜沙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镇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阜沙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阜沙镇纪委、组织人事办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在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雇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