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中山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和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是隶属于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6人,具体招聘岗位见《2015年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社会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2.网络报名时间及方法:2015年9月11日至9月24日17:30,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www.zsedu.net)进入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招聘系统报名功能于2015年9月24日17:30关闭)。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招聘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仍未成功上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和地点:考生网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凭账号和密码登陆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审核通过人员从招聘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报名表,携带有关资料于2015年9月28日—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中山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32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16:00前将须带备的材料送达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带备的材料:
(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系统导出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须于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在网络报名时自行申报,并在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9.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0.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15年9月28日止,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单位证明或社保参保凭证为依据。
11.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
12.打印笔试准考证:2015年10月9日9:00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日期和地点:2015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2.面试。
(1)面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3.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一)因个人原因在2016年6月30日前未完成入职手续者;
(二)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四)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五)放弃聘用资格者;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七)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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