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9月选聘4名职员
2015-09-24 09:33:59   来源:罗湖区电子政务网   评论:0 点击:

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区物流办)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职员,具体岗位参见《罗湖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职员

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区物流办)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职员,具体岗位参见《罗湖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表》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考相关资格截止2015年8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8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2.地点: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二楼,联系人:黄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82209679,82259653。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并由招考组织单位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罗湖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职员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与职位要求相关证明;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考试

(一)方式和内容

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2天内在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聘录用栏目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通过后在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考查询网址

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

http://www.szlh.gov.cn/main/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http://www.testcenter.gov.cn/ksyweb/#&panel1-1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区物流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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