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党建指导员1名;
2、工会工作站专职人员1名;
3、社区戒毒专职人员1名;
4、城管协管员1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党建指导员
1、户口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并有一定的党务工作或群团工作经验;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党龄在2年以上,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知识,有较好政策理论水平;
4、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5、具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或具有一定的摄影摄像水平、熟悉视频后期编辑制作者、具有驾驶证者优先。
(二)工会工作站专职人员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会计证者或驾驶证者优先。
(三)社区戒毒专职人员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没有参与邪教组织;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区专业优先;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适应不定时工作制;
5.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四)城管协管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值夜班的能力和条件;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起,至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止,工作日内8:3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南洲街道办事处一楼门岗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海珠客运站斜对面)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根据报考职位填写相应的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党建指导员还需提供党员证明或党费证。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
报考城管协管员职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其他职位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与报考岗位有关的知识为主。笔试合格者(不低于6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职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政审和体检
按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五)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公积金。
四、待遇和管理
1、党建指导员:不少于6万元/年(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工会工作站专职人员、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城管协管员人均5.5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