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中心11月招用1名聘员
2015-11-24 15:26: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增城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用岗位性质及人数招用增城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聘员1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增城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性质及人数

招用增城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聘员1名

二、招用对象和条件

1.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3.报考职位要求

职位代码:01

岗位:辅助管理类

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增城区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大厦六楼社保中心综合科

3.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计生证明(未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见附表),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要求: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区社保中心综合科通知参加面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为百分数制,采取office办公软件实操和面试形式,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时间:2015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增城区社保中心

要求:仪容仪表端庄大方;回答问题准确、简练。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招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

招用人员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招考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社保中心综合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642601。

附件:增城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中心招用聘员报名表.doc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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