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街道妇联管理服务水平,打造专业化的“妇联干部+社工”的工作人员队伍,将“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成为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综合载体、吸引妇女儿童活动的中心和阵地。根据市、区妇联的相关要求,结合石围塘街工作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妇联专职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妇联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不含从化区、增城区);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熟练操作电脑,熟悉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5、会写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6、会摄影,熟悉掌握Photoshop等设计软件;
7、会策划和组织社区妇女、儿童活动,具备服务妇女、儿童的意识和能力,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
8、遵纪守法,刻苦耐劳,热爱基层群众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工作,善于沟通和学习;
9、身体健康,无治安刑事犯罪记录。
三、工作内容
协助街道妇联做好“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家长学校”等日常服务建设工作,组织策划各类妇联活动等日常事务。
四、工资待遇
薪酬面议。
五、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地点: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506室)
联系人:吴小姐;电话:81550368
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交的资料:体检合格表(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失业证。
七、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