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布吉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工作组织员。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党群工作组织员共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1月30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龙岗区户籍;
5、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熟练运用WORD、EXCEL软件;
6、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及调整。
(二)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参与建设违法建筑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9日
2、报名地点:布吉街道办事处6楼603室
3、联系电话:28539603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文凭验证证明,以上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另须填写《布吉街道招聘党群工作组织员报名表》,提供近期两寸彩照2张。
(三)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须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经审核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报考人数不超过拟招聘人数的10倍的,无须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的10倍(含10倍)的,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实际招考情况可适当调整)。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考生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考试总成绩(直接面试的以面试分数为总成绩)。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资格复审及聘用
(一)体检由布吉街道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布吉街道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党群工作组织员安排到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工业园从事党群工作,须服从街道岗位安排及调整;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列入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区、街道有关规定执行;
(三)总成绩排名前50%的未录取的人员纳入补录备选人才库管理。若相应岗位空缺,将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七、本招聘公告由布吉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