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1名普通专业技术雇员
2015-12-08 11:46: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员。招聘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科室普通专业技术雇员,共1名。(二)招聘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科室普通专业技术雇员,共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并有能力履行专业技术雇员义务;

3、具有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本市户口。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8日

2.地点: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二号楼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2981171)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持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获奖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到现场报名。

三、考试事项

根据《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建专家组进行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测评。

四、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和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办理相关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市直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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