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安〔2015〕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队伍的意见》(穗府办函〔2015〕7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区政府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数量配备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
5.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下同)。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8.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或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9.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专业和部队退转军人优先聘用。
10.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数量配备
根据各镇(街)、开发区行政区划内经济总量、生产经营单位数量、企业数量、从业人口数量、产业结构及行政区域面积等因素,合理配备专职安全员。全区原则上共配备专职安全员20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在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区安监局可根据工作实际和需求灵活调配):
1.新塘镇36名。
2.石滩镇、仙村镇、中新镇、永宁街各20名。
3.增江街、荔城街、朱村街各18名。
4.小楼镇、派潭镇、正果镇各8名。
5.开发区6名。
二、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公布信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过单位网站以网络的形式(门户网站: www.hrssgz.gov.cn、rsj.zengcheng.gov.cn、www.zcaj.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由区安监局委托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接受网上报名(门户网站: www.hrssgz.gov.cn)。报考者根据各镇(街)具体名额分配填报应聘去向志愿并承诺服从统一分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经审核同意后,不得再更改为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至21日,共5天,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区安监局牵头,联合各镇(街)、开发区企建安监局,共同对报考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请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本人于2015年12月24、25、26日,携带: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附上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计生证(未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由报考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增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每位报考者须填报应聘去向志愿),到相应镇(街、开发区企建安监局)参加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该招聘。各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地点详见附件。
(四)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30日前,区安监局委托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发布招聘专职安全员报考人员名单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由报考者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1月5日09:00至1月8日17: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各部分卷面分为100分,计入总分比例为5:5(同分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优先)。
1.笔试。报考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闭卷考试。卷面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镇(街)按通过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通过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格检查。由区安监局组织。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分镇(街)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1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者,视为不合格。
(七)政治审查。由预选聘用对象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八)公示查询。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过单位网站以网络的形式(门户网站: www.hrssgz.gov.cn、 rsj.zengcheng.gov.cn、www.zcaj.gov.cn)向社会发布公示。报考人员对本人成绩(含名单、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政审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区安监局(增城区荔城街继枚路9号)申请查询,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查证一次。
(九)岗前培训。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对象,由区安监局统一组织培训,时间1个月。培训期间将对拟聘对象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及考核,对逾期不报到参加培训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报考该招聘。
(十)招用。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广州市安监局专职安全员上岗证人员,由区安监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首次聘用日期统一从签定合同之日起算。
招聘人数不足200名时,2015年不再补录。
三、工资待遇
专职安全员队伍按照《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增人社〔2014〕25号)、《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增人社〔2014〕26号),纳入政府聘员管理,参照辅助执法类人员保障。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姚先生、谢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830、020-82738300,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附件:1.增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报名表.doc
2.各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xls
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