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7日之后出生);
(六)应届生可以报名,但需取得毕业证后才能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条件详见《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委托南海人才信息网(www.nhrc.com.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7号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86332293
3.报名所需材料:《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统战部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签名)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
我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用人单位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笔试人数确定笔试对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海统一战线网站(http://tzb.nanhai.gov.cn/)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海统一战线网站(http://tzb.nanhai.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统一战线网站(http://tzb.nanhai.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附件:
职位表
报名登记表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统战部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