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乐昌市委办公室 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村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委办发电〔2015〕26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工作,充实镇级以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乐昌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以下简称安全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对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
4.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本省户籍人口或在本省居住5年以上的外来常住人口,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8.具有乐昌市镇级工作经验或安监部门工作经验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
全市共招聘67人。
三、工资待遇和用工管理
安全员的工资为28000元/年(含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招聘的安全员的工资由市财政承担,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享受镇级人民政府或开发区(工业园区)自行发放的补贴待遇。
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安全员通过政府雇员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招聘,各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与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由镇级人民政府或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使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楼办公室(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联系电话:0751-557127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复印件装订顺序:
①报名表原件(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③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⑤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⑥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⑦乐昌市镇级工作经验或安监部门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⑧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
⑨提交近期本人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6.报考费用:无。
7.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该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常识和技能。不指定参考用书。
②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三十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④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①组织实施。由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公布。
②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者,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时间由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571277。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人员的工作安排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在未进入拟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2.本公告由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解释。
附件:乐昌市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报名表.doc
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