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9个直属事业单位。近期,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含下属分院)、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中心以及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中心等5个单位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单位具体职能可点击广东省质监局网站http://www.gdqts.gov.cn查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所报单位在广州市的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1日17时至2016年1月19日17时。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有关报名材料发至报考单位邮箱:gdqtsgkzp@163.com。
(二)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每个招聘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2.报名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扫描电子版。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12月31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 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广东省质监局网站(http://www.gdqts.gov.cn)进行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将在准考证上予以明确),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质监局网站公布。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名次并列。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质监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持有关证件资料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需审核的资料:(1)准考证;(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由招聘单位成立面试考官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人选,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
七、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质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东省质监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管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质监局人事处 杨晓迪
电话:020-38835889;传真:38835884;
电子邮箱:gdqtsgkzp@163.com,投诉电话:38835863。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