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罗湖建设领域面临的形式和任务,拟公开选聘1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1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
2、学历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需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他学历不能报考。
(三)招考相关资格截止2016年1月15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接受报名。
2、地点:罗湖区爱国路爱国大厦北座六楼,罗湖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业务综合部,联系人:何先生、邱小姐,联系电话:0755—255451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按招聘人数和取得面试资格人数1:6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与职位要求相关证明;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注意事项:(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人事部门,5年内不得应聘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5)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6)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面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
1、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首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聘录用栏目)http://www.szlh.gov.cn/main/;
2、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http://www.szlh.gov.cn/icatalog/98/B211/09/09-01/09-01-01/index.shtml。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通过后在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办理备案手续。
七、试用期
用人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1月1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4年1月15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和聘用。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报考年龄:本次招聘要求报考者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出生日期须为1971年1月15日之后。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考查询网址
1、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首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聘录用栏目)http://www.szlh.gov.cn/main/;
2、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http://www.szlh.gov.cn/icatalog/98/B211/09/09-01/09-01-01/index.shtml。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